依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面向社会拓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4月11日开始。现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商丘户籍社会职员;
3.工作单位在商丘行政地区内的外省户籍职员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拥有下列条件之一:
1.2015年之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需要相同或相近;
2.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获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
3.2015下半年省考面试合格职员。
学历标准
1.申请婴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拥有婴幼儿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拥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拥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的,应当拥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中文水平测试等级需要
依据规定,中文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中文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中文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中文语音教师资格的中文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思想品德:符合教师职业基本需要。
体检合格,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等。
3、时间安排
1.咨询报名日期:4月11日4月15日
2.网 报 时 间:4月18日4月29日
3.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受理申请材料、证书发放等后续有关工作,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据当地实质进度统筹安排,本年度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应于7月29近日完成。
未尽事宜,请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或查看河南教师资格网、商丘教育局。
原标题:商丘教育体育局关于2016年面向社会拓展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2016年4月6日